拳角联合运动是在公元前六四八年的第三十三届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被正式列为竞赛项目的。
拳角联合运动,是角力比赛和拳击比赛合起来的运动项目,但是它的激烈程度、残酷程度远远超过了这两个单项的比赛。古希腊人把这种综合了拳击和角力两项运动的混合技击项目称之为“潘克拉推奥”(Pahkration)。
和角力、拳击比赛一样,这项比赛是不按体重分级别的。在比赛中,参赛运动员为了打败对手,获得胜利,可以采用任何打击动作。如参赛者可以相互拳打脚踢,可掐对方的脖子,抓对方的鼻子,也可以把对方打倒在地上,再用脚踏踩、踢打对方,这样残忍的斗争一直打到一方无力再招架或举起手臂表示认输为止。
虽然这种比赛自由性很大,但是当时规则规定,在比赛时不准用嘴咬人或用手挖对方的眼睛。为了阻止这些行为和主持公正,当时由一名持叉棍的裁判在竞技中严格执行规则。如果有一方违反规则,裁判则用手中的叉棍去拨开赛者那犯规的手。
尽管如此,很多参赛者为了取得比赛的胜利,仍用不少变相的犯规手段在比赛中使用。如有的竞技者想方设法把对方的两只眼睛挤压出来;有的折断了对方的手指和脚趾;有的将其对手的踝关扭脱日而迫使对手投降等等。
在罗马帝国时期,拳角联合运动由赤身裸体的竞技发展到武装械斗的角斗运动。罗马的贵族都嗜好流血游戏,为了满足这种嗜好,他们在罗马城修建了巨大的圆形剧场,中间为运动场,四周是观众席。他们让角斗土在运动场上互相拼杀,自己在观众席上观看,从中取乐。
这种角斗运动比希腊的拳角联合运动更刺激、更残酷。角斗双方都拿着武器进场,角斗开始后,双方就像战场上的仇敌似的相互拼杀,刀来剑去,你来我往,一不小心就被对方用剑刺伤或砍掉胳膊、腿等。即使是有一方胳膊或腿掉了,但是角斗仍未结束,直到一方把对方用剑刺死,这种角斗才算结束。
罗马时期最著名的角斗士是斯巴达克。斯巴达克被俘后被送进角斗士训练所训练,由于英勇机智,多次打败了对手。但是他不甘于杀人或被别人杀掉,在公元前72年他率领奴隶起义了。斯巴达克率领奴隶起义军转战亚平宁半岛,多次打败罗马军队,沉重地打击了罗马的贵族统治,最后起义队伍在渡海到西西里岛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队伍分开活动,结果力量被削弱了,此时罗马统治者又调动了大批军队来镇压。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斯巴达克仍率军奋勇作战。最后斯巴达克的军队被罗马贵族克拉苏围困在亚平宁半岛的南部。
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斯巴达克率军突破了克拉苏的防线,来到东部,准备由东部海港布林底西港渡海去希腊。这时,起义军又一次发生分裂,一部分人脱离了主力部队,脱离了主力部队的起义军很快就被克拉苏消灭了。当斯巴达克率军向海港进发时,一支罗马军队正在布林底西港登陆,而得到增援的克拉苏的军队又跟踪而至,斯巴达克见此情,只好最后决一死战。
公元前71年春,斯巴达克的起义军在亚平宁半岛南部的阿普利亚境内与罗马军队决战。起义军英勇不屈,浴血奋战,最后倒在为争取自由的战场上;斯巴达克视死如归,身受重伤后,仍手持盾牌同敌人战斗,直到最后壮烈牺牲。这次轰轰烈烈的奴隶起义失败了。镇压了起义军后,克拉苏残酷地进行报复,将被俘的六千名起义者沿阿普利亚至罗马的大道钉在十字架上处死。
拳角联合运动和角斗运动都不可能成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项目,所以今天这两种代表野蛮和落后的竞技运动已经基本消失了。偶尔有之,也是属于局部方面的,我们应该禁止这样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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